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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历史建筑保护系列报道之(八)

以全社会参与机制推动历史建筑保护良性发展

2014-10-13 杭州市住保房管网

众所周知,保护历史建筑是一种社会公共管理行为,倘若缺乏系统科学的保护机制,历史建筑将无法得到全面、综合、有效的保护。近年来,我市秉持“公共治理理念”,有效整合资源,构建起政府主导、业主主体、市民参与、专家参谋、媒体引导的全社会参与机制,共同推动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使保护工作由被动变主动、无序变有序、阶段性变长期性,实现历史建筑保护科学、规范、可持续发展。

图为灯芯巷别墅建筑群

历史建筑是传承历史文脉的支柱,因为它们是历史文化具体的形象标志,一座城市有了建筑才有物可看、有史可讲,才能体现出这座城市的本质形象。面对历史建筑保护领域统一认识难、保存情况差、基础支撑弱、利益矛盾多等问题,我市把着眼长远和立足当前有机结合起来,把控制、整治、保护、利用、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政府、业主、市民、专家、媒体等组成的全社会参与机制。在政府主导方面,2005年成立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领导小组,2006年经市政府批准,在市住保房管部门设立杭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修缮整治、搬迁补偿等工作的指导、监督与协调,明确各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具体管理部门,市、区通过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日常巡检制度、修缮报批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保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有效监管。同时,在大规模历史建筑普查和复查的基础上,编制《杭州市拟保护历史街区、历史建筑清单》,先后出台《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法规规章,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提供科学规范的参照标准和依据,有效实现了历史建筑保护“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房办事、有章办事”。

图为学士路3号建筑

在业主主体方面,积极落实“四问四权”,借助街道、社区力量搭建协商平台,解决不同利益个体、群体之间的矛盾,通过保护责任书、信息告知书,明确业主保护利用责任,平衡保护责任人的义务和权利,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在市民参与方面,全国范围内率先组建了一支八十余人的保护志愿者队伍,开展历史建筑文史挖掘、信息搜集、日常巡查、保护监督和宣传培训等工作,确保保护工作“零死角”,不断充实我市历史建筑后备名录库,提升市民群众历史建筑保护意识;在网上开通建言献策栏目,打造公众参与互动平台,组织人员进社区、学校等,宣传历史建筑保护知识。在专家参谋方面,组建了由百余名专家组成的“智囊团”辅助决策,与科研实力雄厚的同济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等大专院校进行合作,邀请毛昭晰、沈者寿、仲向平等一批知名学者定期进行指导,在历史建筑筛选评估、规划设计、方案审批、难点会诊等四大重点环节实现专家评审研讨全覆盖。在媒体引导方面,组织历史建筑国际研讨会,加强学术培训与交流,举办“杭州市文化遗产保护周”等专题宣传活动,开设“杭州历史建筑”微信公众号和“杭州历史建筑”专题网站宣传平台,并通过各类平面媒体、电视媒体、网络媒体等,对历史建筑保护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以多种形式宣传保护理念,使民众了解历史建筑,提高保护意识,形成历史建筑保护人人有责的氛围。

图为浙江省总工会工人疗养院3号楼

全社会参与机制推动着历史建筑保护良性发展,营造了共同参与、互为监督的保护局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管理体制,培养和提高了全社会的保护意识方面,实现了历史建筑、历史街区的长效管理,使历史建筑遗产在城市现代化进程中继续保持生命力。如今,杭州城市人文精神与历史底蕴不仅附着在静态的街巷、院落等物理形态上,还以日常生活的方式活态传承,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与高度评价,如小河直街历史街区保护项目被联合国授予“人居环境良好范例奖”;小河直街、中山南路两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程分别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湖边邨历史建筑保护工程被评为中国最佳设计酒店历史传承与保护奖。